石门镇的石门镇农场品自产自销区建设工程,经石门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地点在石门镇区。计划投资26.4万元,工期要求30天内完工。该工程的招标申请已得到石门镇招标采购管理办批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招标范围:房屋建设
二、工程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工民建三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
五、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报名书及企业有关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原件‘副本’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后返还)
六、报名时间:2010年8月2日上午8时30分—10时30分
七、报名地点:石门镇招标采购中心(石门镇便民服务中心)
八、联系方式:0573—88615277
九、凡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经招标人资格预审通过后,再由招标人通知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统一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石门镇招标采购中心
2010年7月29日 |